01
引言
"佛山诺瓦之星商贸"(以下简称"公司")作为进出口中介机构,连接中国工厂与中东、海湾地区及其他市场的客户。使用本网站或以任何方式与公司开展业务,即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。
02
报价
公司提供的任何价格报价(包括网站上的初步估算工具)均为参考性质,不具约束力,并在提出时所声明的期限内有效。最终价格将在确认精确规格、数量及运输条款后确定。
03
订单与付款
- 客户以书面形式确认最终报价并支付约定的定金后,订单即视为确认。
-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:银行直接转账,或大额订单使用跟单信用证(L/C)。
- 余款按双方书面约定的时间表在发货前结清,或按另行约定处理。
04
生产与样品
对于批量订单,公司将监督初始样品的生产,以确认符合规格后再开始全面生产。样品获批即视为对约定规格的最终确认。
05
运输与交付
- 根据双方约定的条款,公司负责协调物流至约定港口(FOB)或客户目的地(CIF)。
- 所述交付日期为估计时间,可能受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(海运状况、海关、天气等)。
-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,进口国的清关手续由客户负责。
06
质量与检验
公司承诺在发货前进行现场检验,以确认货物符合已批准的样品及约定规格。在正常行业公差范围内的颜色或尺寸的轻微差异不视为产品缺陷。
07
退货与索赔
任何有关制造缺陷或不符合约定规格的索赔,须在收到货物后的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,并附有文件证据(照片/视频),方可受理审查。每宗案例将根据订单性质及原始约定单独处理。
08
责任限制
因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政治动荡、政府行为、港口关闭)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,公司概不负责。在任何情况下,公司的责任均不超过争议订单的价值。
09
知识产权
本网站所有内容(标志、文字、图片)均为诺瓦之星商贸所有,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使用。
10
适用法律
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沙特阿拉伯王国相关法律管辖,具体依合同履行地而定。任何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再考虑采取正式程序。
本条款最后更新日期:2026年8月